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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偷摘杨梅坠亡景区被判赔4万5 但网友炸了

标签:游客 安全 责任 杨梅 景区  日期:2020-03-03
爬上河道旁的杨梅树摘杨梅,并未向村民或游客提供免费采摘杨梅活动,故其本身应当对自身损害承担责任,对于景区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法,安全保障义务系法定义务,游

  原标题:游客偷摘杨梅坠亡,景区被判赔4万5,网友炸了。。。。。。

  去年5月,年近60岁的吴某在广州某山村景区游玩时,爬上河道旁的杨梅树摘杨梅,由于树枝枯烂断裂,吴某从树上跌落,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随后家属将景区管理方村委会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

  吴某的亲属认为,该山村景区作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在核心区域的河堤两旁种植了不少于50株杨梅树。由于每到杨梅成熟之际,都有大量观景人员攀爬杨梅树、采摘树上的杨梅,甚至进行哄抢。而景区从未采取安全疏导或管理等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据悉,河边的这些杨梅树属于当地村民委员会所有,并未向村民或游客提供免费采摘杨梅活动。

  5月29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通报了案件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作为一名成年人,未经被告同意私自上树采摘杨梅,其应当预料到危险性,故其本身应当对自身损害承担责任。

  

  

  

  

  

  很多网友认为擅自攀爬景区树木摘杨梅原本是违反公共规则秩序的不文明行为,发生意外纯属个人原因所致,凭啥向景区索赔?

  1、景区有安全保障义务

  对于景区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旅游法》也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就旅游活动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以明示的方式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而且要注意的是,安全保障义务系法定义务,

  具体到这一案件中,景区中杨梅树被游客攀爬采摘,这样的事情其实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但景区没有采取警示措施,显然存在一定过错。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规定,3A级景区应当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在吴某从杨梅树上摔落受伤后,景区虽设有医务室,但相关人员已经下班,导致吴某未及时得到救助,对损害的扩大存在一定的过错。

  由此可见,法院判决景区方需担责,是于法有据的。

  2、游客自身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认为吴某作为成年人,完全应当预料到其爬树摘杨梅这一行为的危险性,其本身应当对自身损害承担主要责任,将95%的责任划给了吴某。另一方面,基于景区没有尽到“作为景区应当尽到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对突发事件设置应急预案,酌情认定其承担5%的赔偿责任。

  法院的判决不仅指出了游客需要有规则意识,同时也强调了景区管理方需承担安全义务与管理责任。

  

  在2014年就有新闻报道道,游客李某在某景区瀑布底部拍照,返回途中因为脚底打滑摔成九级伤残。伤者状告景区安全措施不到位,法院最终判定景区赔偿李某5万元。